北洋政府规定,凡大总统对于官吏、上官对于属官的差委命令,称为委任令。
官名,汉朝王国置,掌导国王以善。《后汉书·百官五·王国》:“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国)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也。”西汉时王国之傅,也称太傅,成帝改太傅曰傅。见
官署名。隋始置,为刑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司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凡门关的政令,早晚启
官名。明朝北京地方行政副长官。永乐元年(1403)置,四人,正三品,协尚书掌管北京行政事务。十八年定都北京,遂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参见“北京行部”。
官署名。五代后梁置,旋改乾文院。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 复置,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及彩绘装钿等器物,设监官四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内侍、三班使臣充任。神宗熙宁三年 (1070)定制,以文、武
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即“八股文,”见该条。
官名。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掌翻译文字之事。
宰相之别称。北宋时因宰相于中书省内之政事堂办事而有此称。元朝沿称。明朝大学士握宰相之权,于内阁办公,居中,中书居东西两房,故称中堂。清朝用以称呼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宰相的别称。唐代宰相在中书省政事堂办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静江路(今广西桂林),监治静江、南宁、梧州、浔州、柳州等路,简称广西按察司。设使、副使等,隶江南行台。二十年,改为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参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特满军。设详稳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