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病
托病辞职。《战国策·秦第三》: “应侯因谢病,请归相印”。
托病辞职。《战国策·秦第三》: “应侯因谢病,请归相印”。
官名,汉三公府置清诏掾,掌奉命出使某地察举诏书指定的事。在府称清诏掾,出使时称清诏使。《风俗通》:“汝南周勃辟太尉清诏,使荆州。”《后汉书·范滂传》:“时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
宋朝“纠察在京刑狱司”省称。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吏部司次官,亦称吏部下大夫、小吏部。员一人,佐吏部中大夫掌官员的选举与迁转。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为吏部长官,称吏部下大夫。宣
吏员名。清置,见“掌醢署署正、署丞”。
武官名。西夏置,为殿前司的主官。见“殿前司”。
官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国务院置,得代理秘书长。次年取销。
见“两京诸市丞”。
官名。宋代转运使司、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等机构设置,掌管帐籍。
官署名。明朝置,隶工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1522—1566)中革副使。掌收贮弓箭、弦条、盔甲等物。官库名。明置,掌贮河南等处解到盔甲、弓箭、刀等物,以备奏准支给。以掌库一人
参见“都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