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监
官署名。秦朝及西汉置于郡国。秦属治粟内史。汉景帝后元年(前143)更属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属大司农。有长、丞主其事。
官署名,也是官名,秦和西汉皆置。秦和西汉初年属治粟内史,景帝元年属大农令,武帝时属大司农,掌农事,劝农殖谷。其长官称长,副称丞。《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又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农监即农官。
官署名。秦朝及西汉置于郡国。秦属治粟内史。汉景帝后元年(前143)更属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属大司农。有长、丞主其事。
官署名,也是官名,秦和西汉皆置。秦和西汉初年属治粟内史,景帝元年属大农令,武帝时属大司农,掌农事,劝农殖谷。其长官称长,副称丞。《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又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农监即农官。
官名。清朝沿用明朝官制,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照磨官一人,掌管照刷卷宗,为从八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布政使司照磨》、参看《明史·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官名。元代行中书省所属有照磨所照磨一人,秩正八品;检校
清户部的内部机构。掌收受各省衙门的来文,并呈堂官画阅,编号记档,分发各司办理,并管理户部吏员、工役。设满、汉司务各一人,经承二人。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二人,选宗姓两制以上充任,主管宗庙诸陵及宗室之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宗正寺复以卿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宗正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置判宗正寺事二人为宗正寺的长官,以
见“八大臣”①。
国君或皇帝赐吏民爵位。战国时秦国制定二十等爵,以奖励军功、事功。秦及西汉沿之,依爵级赐与田宅,享受减刑、免役待遇,或有权役使无爵平民,及以爵位赎罪、赎免奴隶等。公大夫(七级)或公乘(八级)以上为高爵,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
官名。唐置,掌收租、庸、青苗税,即掌钱谷的官员。唐制:中男(十六至二十岁)、丁男(二十一至五十九岁),每人授田一顷,每年交粟二石,叫做租。凡丁,每人每天无偿服役二十日,若不服役,每日交绢三尺,叫做庸。
功臣号。宋朝以赐禁军诸班直将校。参见“功臣号”。
官署名。主漕运,即将郡国粟运至京师或它郡。汉《巴郡太守张纳碑》有漕曹掾及左右史各一人。官署名,汉置,为外职诸曹之一,掌漕运诸事。其长官称漕曹掾,也简称漕曹;副长官称漕曹史,佐掾掌漕运诸事。
见“监试”。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掌监试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