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仓督
官名。见“太仓署令丞”。
官名。见“太仓署令丞”。
官名。晋朝置。管理宫中铺设。《晋书·范坚传》:“时廷尉奏殿中帐吏邵广盗官缦三张”。
官名。为学部的副长官,左右各一人。见“学部”。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选举的方式之一。选人积累一定任数、考数,由一定员数举主推荐,经磨勘改为京官; 中级以上官员奉朝廷命令,荐举同级或下级官员任某种差遣; 中级以上官员及皇室贵族据荫补法,奏荐一定数额的子
官名。南宋置,为四辖之一。孝宗隆兴二年 (1164),令选通判、知县资序人充任。外补则为郡守,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
官名。即“司士参军事”。
见“市舶司”。
官名。 西周置。掌驾车马之官。《驭弟觥铭》:“驭弟史(使)遣马。”《驭簋铭》: “
专差御史名。明制以御史提督两京学校,员额各一人,万历末南京增设一人。其职任是提督两京及直隶府州县学,任期三年,其间须两次考试诸生。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位卿之下。
官署名。即尚书省工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