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举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开元十七年(公元729年)诏举,吴巩及第。
金朝管理内府段匹(绸缎布匹)的机构。属宣徽院。世宗大定二年(1162),从内藏库析出。设都监、同监领库事,秩正九品、从九品。有本把十二人,知书二人。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工巡总局设,三十一年,归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司救火之事,并分任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兼统带一人,四品,辖官兵八百二十名,消防一、二大队、军乐队,内勤处、
官名。北齐太仆寺置左右牝署,有令及丞,掌驼马。左牝署又有左牝局,右牝署又有右牝局。均置都尉。
谓脱去头巾,换戴官帽。指初仕。亦作“解巾”。《北齐书·刘祎伟》: “释巾太学博土。”参见“释褐”。
官名。元置,为中尚监的佐官,见“中尚监”。
北洋政府于民国四、五年(公元1915~1916年)间实行学绩试验,于各道设“道试”,京兆属县试与道试相同。道试在道尹所在地举行,每二年一次。道区内中学毕业生或有同等学力、相当资者均可应试。设典试官一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金司长官,掌金属矿藏的开发、冶炼及制作器物。下设小司金下大夫、小司金上士以佐其职, 领典艹中士、 冶工中士、 铸工中士、锻工中士、函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凡升选之外官赴任前,均由吏部发给文凭。到省后呈交督抚查验,称为领凭。吏部发给外官文凭,某月某省均有定章,领凭官员必须等到应发之月才能领取,谓之对月领凭。凡升选官赴任者,京官由吏部知照
宋朝吏部尚书左、右选与侍郎左、右选总称。北宋前期,以审官东院、审官西院、流内铨、三班院分治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铨注之事皆归吏部,改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铨为侍郎左选,主管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