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人
官名。即“卜”,见该条。
官名。即“卜”,见该条。
官名。元朝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官名。明制,光禄寺所属的珍羞署以署正、署丞为正副主官,掌供宫膳肴核之事,属官有监事。清沿置,有署正满、汉各一人,署丞满二人,掌供备禽兔及鱼、面、茶等物,预备祭祀应用器皿,并总办筵席及供应官员食物等事,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师帅二人,官阶为职同旅帅,为师帅处理文书事务。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倅大夫右羽林率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以伺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望。”职掌参见“候官”。官名。北魏时管伺察候望的官员。《魏书·官氏志》:“(道武帝拓跋珪)制定官号……皆拟远古云鸟之义……以伺察
官名。北齐置,为将作寺的副长官。见“将作寺”。
官罢名。清末最高检察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大理院民刑案件的检察事宜,并监督各下级检察厅。置厅丞一人,检察官六人,主簿一人,录事四人。官署名。清末始置,附设于大理院。设厅丞一人,秩正三品,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调派官员方法之一。各省督抚因本省官员不敷差遣,奏请由候选人员中拣选若干员,分发各该省委用,称为拣发。
① 官名,代理官佐。《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有兴,除守啬夫,假佐居守者,上造以上不从令,赀二甲”。②官府掌文书的职吏,如司隶校尉属官有假佐二十五人,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官名,汉置。司隶校尉和
官署名。秩正二品。元成宗大德四年(1311),由中御府改置,掌皇后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宿卫士。至大三年 (1311),升从一品。四年,併入典内院。皇庆二年 (1313),复立中政院。下辖中瑞司、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