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辽朝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有冤者到钟院击钟,以达于皇帝。始置于太祖时,穆宗时废,保宁三年 (971),景宗下诏恢复,并铸钟刻诏,说明所以废置之意。官署名。辽太祖神册六年置,民有冤可击钟使皇上知道
官名。辽置,属北面属国官。《辽史·百官志二》说:“辽制,属国、属部官,大者拟王封,小者准部使,命其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恩威兼制,得柔远之道。”属国之大者始置大王。其属官有于越、左相 右相、惕隐(亦称
官名。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属宣徽院,秩从六品。十九年(公元1282年)升从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贡果木。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以达鲁花赤一人监临之;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官名。宋置,为御药院的主官。见“御药院”。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军吏。主垒壁之事。《左传·成公二年》: “齐侯以为有礼,既而问之,辟(壁)司徒之妻也。”杜预注: “辟司徒,主垒壁者。”
见“曹官”。任知府。参见“吏”。官类名。宋置,见“曹官”。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姑要啰”。属次等司。
官名。宋朝都督、宣抚使、招讨使、镇抚使之属官,掌起草机密文书,多由本司长官奏辟。军事幕职名。宋置,为都督、宣抚使、招讨使、经略安抚使、总管、钤辖、宣谕使、镇抚使等所属,掌书写机密文书。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枢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宣统二年(1910),改属军枢司。同年,随司并入海军部。掌承办本部官员升调、黜陟、考试、京察、保送、功过、请假、袭荫、请封,及不归
官制术语。即在金质的印柄上系有紫色的绶带,其文作“某官之章”。简称金紫。标志较高官阶。晋、南朝规定: 三公、诸开府位从公者,三品以上将军皆假金章紫绶,公侯五等及贵嫔、夫人、贵人亦假金章紫绶,唯郡公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