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功德司”。
官署名。①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又作“会稽司”。初名“内官监”,顺治十七年 (1660)改“宣徽院”。康熙十六年 (1677) 改会计司。掌本府帑项出纳及庄园地亩之事,兼办选用宫女、太监等事。设郎中
诸侯依时贡朝天子以示臣服。《礼记·乐记》:“暴民不作,诸侯宾服。”
参见“中书舍人”。官名,三国魏置,掌出宣诏命。南朝宋齐沿置,属中书监(省)。梁改称中书舍人。参看“中书舍人”条。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三国魏、两晋沿之,是杂号将军中地位较高者,西晋时曾作为荆、兖等州刺史的加官,魏、晋皆五品。十六国前燕、前秦亦置。南朝宋为五品。梁时地位明显降低,武帝天监七
辽朝职官类名。属南面官,主要为钱帛、转运等官署、官员。有长春、辽西、平州三路钱帛司,各设都点检总其事; 又有诸转运使司、如奉圣、蔚、应、朔、保、西山等州,在山西路还设有都转运使司,各设转运使、副使、同
卫生署所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疾病之治疗预防以及医务人员的实地训练等事项。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三十日内政部修正公布的《中央医院章程》规定,本院置内、外、妇产、小儿、眼、耳鼻咽喉、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置,正九品,掌举行学规。凡诸生违规矩,施以五等之罚。
尚书八座的别称。指尚书令、尚书仆射及列曹尚书。参见“八座”。
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公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