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特置属吏。南朝时县令亦常加将军之号,惟不置军府,特置参军一职以佐理军务。《宋书·朱龄石传》记龄石“迁武康令,加宁远将军。……武康人姚系祖招聚亡命,专为刼盗……龄石至县,伪与系祖亲厚,召为参军……斩之
官名。见“修撰”。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秩从六品,员额不限,掌与翰林待制同。参见“翰林待制”。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尚方司”,后称“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慎刑司。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凡审办案件,笞杖者自行处理,徒罪以上咨送刑部。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设郎中
官名。北齐置。见“乐器局”。
官名。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右户曹,“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官名。明设茶马司大使,为茶马司长官。详见“茶马司”条。
官名。辽于北枢密院置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掌诰命奏事。头子为文告的一种。
官名。即“留后”。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相当于总统府的秘书厅,掌秘书事务。职官设置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