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行府
参见“都督”。
参见“都督”。
清代吏部内部机构。掌督催四司议办事件,使其按期完成。设官有郎中、员外郎与主事,均无员额,由尚书在司员中轮派。其下设经承二人,以协助办事。
自战国实行郡县制度起,县的行政长官自来都兼理司法,一县钱粮的收入和审案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县行政长官的政绩的主要标志。战国时西门豹为邺令,根治了为河伯娶妇的陋习,就是巧妙地行使了县令的审判权。自汉至南北
官学名。清康熙三十五年(公元1696年)设内监官学于蕉园,乾隆三十四年(公元1769年)改设于中海万善殿长房,掌教太监学习满、蒙、汉文字。设满教习二人,蒙古教习一人,并由内务府笔帖式教习汉字。参加学习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由永巷令改名,隶少府,有八丞。掌后宫宫女及供御杂务管理宫中诏狱,由宦者充任,侍从皇帝左右,权势颇重。属官有掖庭户卫、掖庭狱丞、少内啬夫、暴室丞、暴室啬夫等。东汉沿置,
即“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见“三班院”。宋朝官制,凡低级的供奉武官称三班使臣。三班盖即左右班与横班之意。横班指阁门使以下。见《历代职官简释·三班使臣》。
明清贡监之一。指科举制度中,凡遇国家庆典或登极诏书,依例将府、州、县学生员之当贡者,贡入国子监之制。其为常例外之加贡,亦视为正途出身。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明清之制,凡遇国家庆典或皇帝即位颁
官名。清朝八旗驻防地之最高长官,见“将军”。官名。清代八旗兵世驻各省重地,称为驻防旗,其领兵将军,称驻防将军,如陕西的西安将军,江苏的江宁将军,浙江的杭州将军,湖北的荆州将军,广东的广州将军,四川的成
大司农属官。西汉武帝时置数十员,分部管理郡国均输、盐铁之官。平帝元始元年(后1)置十三员,人部一州,劝课农桑。皆属临时差遣之官。东汉定置一员,管理大司农所掌国库,秩六百石(一说千石)。三国魏亦置,七品
官名。见“饭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