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纲司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都纲。武宗至大四年二(1311)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遂废。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都纲。武宗至大四年二(1311)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遂废。
官名。北魏末政局动荡,朝廷无力镇压各地义军,遂授予一些士族武职名号,令其回乡招募军队。《魏书·裴延儁传》:“诏(裴)庆孙为募人别将,招率乡豪,得战士数千人以讨之。”
明清按察使之别称。
官名。北齐置。见“苜蓿部”。
官名。即太子右司御副率。
官名。晋始置,掌医药之事。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卫属官,佐前锋正都督负责舆驾出入的侍卫。八品。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各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通州监”。
官名。清朝工部所属制造库之主官。掌库事。乾隆十九年(1754)设,满洲二人,汉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清置,属工部,为制造库长官。掌银、镀、皮、绣、甲的制造等。见《清史稿·职官一·工部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道人,颁发度牒。长官为道会。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县里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会一人。参看《清文献通考·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