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又名盐法道。明不常置,清代在不设盐使的各省置盐法道,掌管盐政,或以守巡各道兼理。见《明史·职官四·其外又有协堂道》、《清史稿·职官三·初差御史》。
官名。北洋政府置,属盐运使公署,见该条。
吏名。宋朝宗正寺、大理寺置,员各一人,位在胥史上。吏员名。宋置于各寺监,承长官之命,掌办本衙署事务。其下有胥史、胥佐。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为四征将军之一,秩二千石。魏文帝黄初(220—226)中,定为二品,位次三公。三国蜀、吴亦置。两晋南北朝多授持节都督,出镇方面,地位一直很显要,到北齐时渐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立法院,参见该条。
官名。西汉置,初属少府,后属水衡都尉,为衡官长副贰。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衡官之副长官,佐衡官长掌度量衡。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参看“衡官长”条。
凡指官学中掌管教务训导的官员,或五经师中之尊者。《后汉书·卓鲁魏刘传》:“每行县止息亭傅,辄引学官祭酒及处士诸生执经对讲。”学官名。东汉时置于县,《后汉书·刘宽传》记宽“每行县止息亭传,辄引学官祭酒及
官名。晋于王国置牧长,掌畜牧牛马之事。
北洋政府时期县知事选任的方式之一。其时县知事的选任,除经考试及格者外,亦有经保荐后在内务部注册而任用的。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二月二日公布的《知事任用暂行条例》规定,被保荐者须有政治学识的著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府或土府内。正五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一人,隶广南府;贵州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