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将校的通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騪粟都尉,武帝军官,不常置。”主管诸官者称都,有卒徒武事者称尉。近代泛指武官为军官。
对录为进士而未直接任官者的称呼。明洪武十八年(1385)始定,给以禄米,于诸司观政,使其谙练政体,然后擢任之。除入翰林院称庶吉士外,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诸署仍称进士。三年后即选京职。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侍卫”。
县分职诸曹之一。北齐于邺、临漳、成安三京县置骑曹掾,掌本县骑兵之事。
使职名。唐武则天圣历三年(700) 二月置,掌仗内六厩,管理御用马匹,以受宠的殿中监充任,夺殿中省、太仆寺部分职权。玄宗开元(713—741)初,闲厩马至万余匹,骆驼、巨象皆养,以驼、马隶之,殿中省尚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大历六年(公元767年)诏举,郑珣瑜等人及第。
① 清朝矿厂等处丁户之头目。掌管采矿冶铸之丁役,向有司领票,开山采炼,定期依成交纳税金。②清朝从事营缮、修浚等工程夫役之头目。专司带工造做,钤辖所属,查勘勤惰,稽报不安分之人。
十六国后赵所设总揽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职权与“录尚书事”相类,乃宰相之任。《晋书·石勒载记下》: “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
官名。①西魏置。《周书· 韩褒传》: “(北雍州刺史韩褒)乃悉诏桀黠少年素为乡里患者,署为主帅,分其地界。”②唐朝太仆寺置,掌领饲丁饲养国家厩中马匹。③统军主将之泛称。南朝时典签的异称。见《宋书·海陵
官名。即“司录参军事”。官名。(1)唐开元初改三京府及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六府的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都督府及诸州仍为录事参军。宋承唐制,诸州称录事参军,诸府称司录参军(惟临安府称录事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