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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官制用语,即拜官授职。汉朝也称官员改任它官。《汉书·景帝纪》: 中元二年(前148)“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凡言除者,除故官就新官也。”历代沿用。又,免除官职亦称除。


官制用语,即任命官职。但在汉朝,凡言“除”,即除去旧官改任新官。《汉书·景帝纪》:“(中元二年)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注:“如淳曰:凡言除者,除故官就新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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