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职
①罢免官职。②对官吏的处分制度之一。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革职之等,在降三级调用之上,是官员最重处分,更甚者则加“永不叙用”。革职有余罪,则交刑部。革职留任者,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与降一级调用同等。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清制,对罢软无为、作风不严谨的官员,撤销其职务,称为革职。
①罢免官职。②对官吏的处分制度之一。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革职之等,在降三级调用之上,是官员最重处分,更甚者则加“永不叙用”。革职有余罪,则交刑部。革职留任者,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与降一级调用同等。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清制,对罢软无为、作风不严谨的官员,撤销其职务,称为革职。
官名合称。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初置,领西园军,以镇压黄巾起义。据《后汉书·灵帝纪》李贤注引乐资《山阳公载记》,八校尉即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屯骑校尉鲍鸿为下军校尉,议郎曹操为典军校尉,赵融为助军
官名。北周置,见“太子宫尹下大夫”。
官署名。北宋置,属司农寺,掌修缮仓屋事。哲宗绍圣元年 (1094) 废,以其事归将作监。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挖铜之事。喀喇沙尔、库尔勒及所属布尔古各设一人,秩七品。
官名。辽置,为留守的佐官,地位在副留守、知留守事、同知留守事之下。太平六年(公元1026年)萧滴冽曾任同签南京留守事。参见“留守司”。
官名。即尚舍直长。官名。为隋唐时尚舍局的佐官。见“尚舍局”。
官名。春秋时宋国设置,由宦者充任,掌辅导太子。
源于汉语“将军”。辽金时或译作“详稳”。转入蒙语后,再译为汉语,作“想昆”,又译鲜昆、翔昆、桑昆。蒙古贵族常用为尊显称号。
海关组成部分之一。即海事部,见该条。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干行在临安府置,掌造器甲。以工部尚书、侍郎提点,工部郎官每旬点检其事。金朝沿置,兼管囚徒。设使、副使领院事; 都监一员,掌收支等事。官署名。金置于诸京及节镇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