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姓鞑靼
见“鞑靼”(2488页)。
见“鞑靼”(2488页)。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又作瑶里、姚里、肴里(亦有以为即《金史》所记“越里”)。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该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
西域古地名。见《辽史·天祚本纪》。西辽创建者耶律大石于1131年从寻思干(今撒马尔罕)至此。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东北克尔米涅。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率宾江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3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东南绥芬河流域。宣德十一年(1436)正月,升指挥佥事绰必为指挥使。后还朝贡明朝。
西域古河名。见《汉书·西域传》:于阗河北流,与葱岭河合,东注蒲昌海。并见《后汉书·西域传》、《水经》和《水经注》。现在这一水系仍与上述记载吻合:和田河(古于阗河)北流,与向东流时叶尔羌河会合,东注罗布
见“耶律化哥”(1307页)。
见“黎州土百户”(2515页)。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
见“通古斯”(1968页)。
见“木八剌沙”(258页)。
官名。又作领护羌校尉。西汉元鼎六年(前111),汉朝镇压河湟地区先零、封养、牢姐等羌的起义后设立。东汉初,司徒掾班彪谏言:旧制“凉州部置护羌校尉,皆持节领护,理其怨结,岁时循行,问所疾苦,又数遣使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