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
参见“定乡”(1527页)。
参见“定乡”(1527页)。
见“马悟真”(176页)。
见“交钞”(875页)。
县名。藏语称“卓木”,亦作“卓莫”。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南部一座重要边境小镇。清光绪十九年(1893),在英国侵略者的压力下,清政府又和英国签订《中英会议藏印续约》,规定开亚东为商埠。是中国西藏与不丹
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又作李窟哥。出自大贺氏族。贞观十八年(644)七月,率兵助唐太宗攻讨高丽,师还,在营州(今辽宁朝阳)受太宗封左武卫将军。二十二年(648)十一月,诸部咸请归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
761—827唐朝宰相。字保君。先世本为乌洛侯国胡人,初以国为氏,徙张掖后,始改乌姓。一说其先出自姬姓,黄帝之后。河东将乌承玭子。少为潞州牙将,后任都知兵马使。元和五年(810),以擒暗通王承宗之昭义
金代契丹小字、汉字合璧碑刻。全称“大金皇弟都统经略郎君行记”。王圭、黄应期撰。刻于金太宗天会十二年(1134)十一月四日。碑文刻在陕西省乾县乾陵乡武则天陵前著名的无字碑上。刻文在碑的正中部分,四周环刻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
清代新疆城名。※“伊犁九城”之一。乾隆四十二年(1777)建于和尔郭斯。驻绿营汉军屯镇参将、守备,设巡司一员。同治十年(1871)沙俄入侵伊犁后被毁。位于今新疆霍城县西北,称老霍城(霍尔果斯)。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清代蒙古族按规定年限典与汉人到期赎回的土地。蒙古族将户口地等典与汉族农民耕种,双方立契约,规定典租年限,期满交还典价,即可赎回,但也出现此种典租地在蒙汉民之间辗转典租,及到期不赎而加典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