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即《孙威敏征南录》(941页)。
古族名、古国名。突厥之一部。原属西突厥※五咄陆部。首领※乌质勒,唐武后时渐盛。圣历(698—700)间,迁牙碎叶川(今楚河流域),以为“大牙”。以伊丽水(今伊犁河)的弓月城为“小牙”。下置都督20,各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伯尔柯接军台界,西至布图接本部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南至雅喇接军台界,北至哈喇陀罗海接杜尔伯特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喀
壮族传统节日。“吃立”,壮语音译,意为过“除夕”。流行于广西凭祥、龙州一带。每年正月三十日过节。相传始于“中法战争”之时。光绪十年(1884),夏历十二月二十九日,法国侵略者企图侵入我国要塞镇南关(今
1896—1945革命烈士。字若瑞。河北孟村人。回族。幼年在沧县高小毕业,一度在军阀部队当过兵,因丧父回家务农。1923年由刘格平介绍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任团支部书记。1926年8月转入中国共产党
书名。南宋“五溪”民族志。1卷。南京朱辅(字季公,浙江桐乡人,汉族)撰。“溪蛮”者,取《后汉书》“五溪蛮”之名,指今湘西及其附近一带少数民族。叶钱序谓:“五溪之蛮,今有五:曰苗、曰徭、曰僚、曰僮、曰仡
旧时海南岛五指山黎族地区用以计量稻谷的单位。迄至解放前夕该地区仍沿袭以小刀掐穗的收割方法,以稻穗盈把为其计量单位,故称。约1公斤左右,6把为1攒,6攒为1对,2对为1律,2律为1姆。耕地面积通常也以播
见“叱豆浑”(543页)。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见“甫里河卫”(10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