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古地区名。系广汉郡、犍为郡、蜀郡三郡之合称。蜀郡秦时置,广汉郡、犍为郡为汉初及武帝时先后自蜀郡析置。三蜀之地约当今四川中部、贵州赤水河流域、三岔河上游及云南金沙江上游以东和会泽以北地区。境内除蜀人外,
金代山名。亦名“忽土白山”。见“麻达葛山”(2099页)。
朝鲜族传统庆婚习俗。亦称“归婚礼”、“回卺礼”。指夫妇结婚60周年纪念日。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届时,举行隆重仪式,为盛大婚席。老夫妇身着婚礼服,近亲子孙由长子带头依次走到宴席前,向老人叩头敬酒。继由宾朋
土族他称。蒙古族对土族的称谓。参见“土族”(63页)。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清代对八旗满洲、蒙古、汉军的一种称法。与※内务府三旗、王公府属包衣五旗对称时用之。以内务府三旗等视为“内”,故称之为“外八旗”。嘉庆(1796—1820)时,内务府属南苑所设总尉1人、防御8人、骁骑校
北凉太祖武宣王沮渠蒙逊年号。428—431年,凡4年。
见“阿城”(1194页)。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丹津多尔济第三子。初授一等台吉。乾隆三年(1738),父卒,兄子桑斋多尔济袭郡王爵,年幼,召居京师,由其代理旗务,
1872—1942近代白族爱国学者和诗人。字星海,号弢父,晚年自号僒翁。云南剑川县人。自幼聪敏,勤奋好学。及长,关心时事,敢于评论时弊。光绪二十年(1894),至昆明应乡试,因在试卷中放言时务,被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