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召
见“传大召”(794页)。
见“传大召”(79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蒐里卫,并说清代有蒐里河,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
见“王廅”(202页)。
?—360东晋时前仇池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国从父。东晋永和十二年(356),杀堂侄杨国自立。遣使附东晋。升平三年(359),受晋封为平西将军、平羌校尉、仇池公。次年,卒,子世
土族语音译,意为“从妻居”,即服役婚。旧时土族的一种婚姻形式。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因男子家贫无力支付彩礼或女家富有缺乏劳力而到女家服役。服役年限由媒人与女家商定,少则3年,多至10年。服役起迄时间可分
见“也速该”(141页)。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意“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田列克、帖良古惕。分布于也儿的失河(今额尔齐斯河)上游以东前苏联戈尔诺·阿尔泰自治州。一说此称唐代已见于突厥文碑铭,即“多览葛”。《
明朝授予西藏帕木竹巴地方政教首领的封号。洪武(1368—1398)初,遣使招谕卫藏,令举元故官赴京授职。帕木竹巴地方元故灌顶国师章阳沙加监藏“为番推服”,明廷准其一仍旧职,并赐玉印、彩币。六年(137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壮族传统翻土工具。亦称脚犁,壮语称踏所。流行于广西壮族山区。为木架铁铧。犁架由扶手、犁杠、脚踏木组成,多为农民自制;铧口用生铁铸成或用熟铁打制,重约2斤。功效比牛耕低一至数倍,但适用于多石、巨根错节、
水名。为亚洲大河之一。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即伯力)以上流段为中苏界河,古代全流程均为中国内河。以其全程或一段流程见于古籍的名称有弱水、浴水、黑水、完水、望(室)建河等名,清代满语曰“萨哈连乌拉”(“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