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强
见“耶律有尚”(1309页)。
见“耶律有尚”(1309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北。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个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
对元朝在水达达女真地区设立的五个军民万户府的总称。元初设,隶开元路;皇庆元年(1312)增设水达达路后,划入水达达路。5万户府为:桃温(今汤旺河古称,治所在今黑龙江汤原县香兰乡固木讷古城)、胡里改(今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
古族名。见《华阳国志·南中志》。系今孟高棉语系布朗、佤、德昂等族的先民。汉晋时期与古濮人(永昌濮)、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治今云南保山县,后移耿马),相当于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保山、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萨尔布卫,并说清代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120里有萨尔布河,又有萨尔布窝集、萨尔布屯。
明朝制定的明蒙互市法规。隆庆五年(1571),明朝与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达成封王、通贡、互市协议,先后在宣府、大同至甘肃边塞开设十余处马市。为确保互市的顺利进行,明朝特制订此法规,令边臣执行。规定
见“伊列河”(804页)。
书名。广西少数民族志。1卷。清初闵叙(号鹤瞿,安徽歙县人,汉族)撰。是书为其到广西督学时,参阅地方志书及采访所获资料写成。内容记述明代及其以前的广西建置沿革、名胜、物产、民族、风情等。对广西少数民族徭
清图理琛出使土尔扈特部携交阿玉奇汗的敕书。以满文书写于黄缎上。缎幅宽40公分,长200公分。缎幅四周有精致细腻黑色云雷花纹,卷末盖有20公分见方康熙玉玺。缎幅以宣纸裱糊成卷,两端装有木制卷轴,一端装有
十六国时期丁零所建翟魏政权君主魏天王翟钊年号。391—392年,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