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同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见“莫何”(1823页)。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1596—1636后金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子。三贝勒莽古尔泰同母弟。初封台吉,后金天命六年(1621)二月,随军攻明奉集等堡,与台吉岳讬、硕讬兄弟败明总兵李秉诚军。三月,与寨桑
见“婆娑府路”(2128页)。
书名。全称《奈巴班智达所著古潭花鬘》。札巴孟兰洛卓著。1283年成书。作者为拉萨北部彭域之塔隅人。噶当派僧人。在萨迦本钦衮噶薰奴主管卫藏政务时,曾任桑浦夸乌寺住持。是为目前所见之早期著作之一。全书3章
官署名。民国时期管辖松(潘)茂(县)地区(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地)的行政机构。1927年建立,辖地包括松潘、理抚边(今小金县的一个区)、绥靖、崇化(以上两地为今金川县)三屯广大藏、羌、回、汉地区。统
约1862—1930清末民初蒙古族学者。字泉孙。蒙古正蓝旗人。自幼好学,博及经史,尤熟谙掌故。光绪朝,累官至吏部文选司郎中。著有史学笔记《道咸以来朝野杂记》,记载清道光、咸丰以来直至20世纪30年代北
金末纸币。天兴二年(1233)十月印于蔡州(治今河南汝南县),以楮纸为之。以银为本位,面值分1钱、2钱、3钱、5钱凡4等。同现银通行,三年正月,金亡,作废。是为中国最早的以银为本位计算的纸币。
西羌的一支。见“当煎羌” (763页)。
见“和硕特南右翼末旗”(14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