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170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色棱阿海孙。驻牧萨尔塔郭勒,向清朝入贡最恭顺。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遣侍卫拜音察克等赴该部赐赉冠服、佩带、弓刀
布依语音译,意为“戴帽礼”,汉语亦称“戴假壳”。布依族民间传统婚俗。流行于贵州镇宁扁担山一带。旧时布依族青年妇女婚后有几年“坐家”(不落夫家)生活,男方为了使新娘早日过门长住,便用竹笋壳做一前圆后方、
清太祖努尔哈赤年号。1616—1626年,凡11年。
西羌的一支。见: “参狼羌”(1551页)。
西夏宫名。夏天授礼法延祚十年(1047)景宗夺子宁令哥之妻没 氏,闻子有怨言,乃役丁夫数万,于贺兰山之东兴建。规模宏大,台阁高10余丈,元昊日与诸妃游宴其中。今贺兰山大水沟口遗址约即此宫主体,残存宫殿
?—1879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倭勒氏。御前侍卫※高喀鼐之子。咸丰四年(1854),随军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克临清,加副都统衔。次年,赐号伊勒固尔巴图鲁,授正红旗蒙古都统。八年(1858),驻防天津海
古城名。位于今新疆阿克苏北。道光十九年(1839)建,城周140丈。咸丰十年(1860)重修,有4门:曰耀武、迎恩、镇西、平西。后因战乱城毁。光绪十年(1884),以新疆置省,遂于旧城东南30里择地另
见“忽秃”(1485页)。
见“于阗”(58页)。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兴年号。11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