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唐太祖
见“李克用”(1034页)。
见“李克用”(1034页)。
见“亦儿古里卫”(874页)。
僜语音译。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使用的一种铁砍刀。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和防身武器。多由相邻地区传入,部分自行加工。刀长约50厘米,宽约8厘米。用长方形木板刻出凹槽,每隔约2厘米绕数道细铁(铜)丝,即为刀
见“蕃汉转户”(2489页)。
元惠宗(顺帝)妥欢贴睦尔年号。1341—1368年。1368年惠宗北走应昌后,仍沿用至正年号,至1370年,凡30年。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岭西部。由隋以前的北室韦分解而来。《旧唐书》称该部位于婆莴室韦东,分布在今小兴安岭北段西侧纳谟尔河流域(一说在外兴安岭南的西[昔]林木迪河源东)。为室韦中的强部之一。唐以后不见于
?—1868清末蒙古族起义首领。内蒙古卓索图盟喀喇沁右旗人。家贫,父母早亡,以贩马为生。咸丰九年(1859),聚众起义。后赴达尔罕王旗联络弥勒僧格、赵保承(绰号二喇嘛,蒙古人),发动蒙汉群众参加反清斗
参见“僚人”(2454页)。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
唐代云南大理古塔。亦称灵塔、灵骨塔、相传建于南诏王劝利晟时。故址在大理市(下关)北斜阳峰下宝林村后。此塔为纪念斩蟒英雄※段赤城(白族先民)而建。据《南诏野史》、《滇略》及民间广泛流传的故事称:南诏时,
西夏仁宗朝党项人起义领袖。见“蕃部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