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赵武皇帝
见“石虎”(445页)。
见“石虎”(445页)。
魏晋时河西鲜卑之一支。约曹魏后期由塞北迁入雍、凉二州。居地临近秃发鲜卑活动中心广武(今甘肃永昌东南)。东晋太元二十年(395),为秃发乌孤击破,归附。参见“河西鲜卑”(1508页)。
?—169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乌巴岱长子。号达尔玛什哩。康熙十四年(1675),遣使贡于清。二十五年(1686),以札萨克图汗成衮与土谢图汗察珲多
见“民族解放社”(669页)。
见“完颜吴乞买”(1164页)。
?—1749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汗。一译阿布拉该尔汗。康熙五十七年(1718),引兵与准噶尔军鏖战于爱古斯河畔,败遁。雍正元年至三年(1723—1725),以策妄阿拉布坦遣兵攻夺塔什干等地,左、右
高句骊族5部之一。亦称东部或左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在东故名;古人习以东左西右,故又名左部。其地应在今浑江或鸭绿江(上、中游)之东。参见“高句骊”(1911页)。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设置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当时在南方一些僚人、俚人聚居区设有越巂僚郡、岩渠僚郡、始平僚郡、沈黎僚郡、甘松僚郡、吴春俚郡等等。朝廷授予当地本民族首领一定
官名。县丞为知县的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八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授当地头人为土县丞,令管理本辖区事务,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听征调,纳租赋,效忠中央王朝。颁给铜印、敕命,赐冠带,多数准世袭
土司名。元末安抚密定曾入朝贡马。明洪武四年(1371),置长官司,以密定为长官,世袭,隶四川行省。十四年(1381),升为安抚司,以密定为安抚使,世袭。二十九(1396),改隶贵州军民指挥使司。治所在
即“彭宏澎”(21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