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员、都事2员、捕盗官3员、镇抚2员。辖境包括今四川、云南及西藏东部藏族聚居地区。有时又称“西番宣慰司”,《元史·世祖纪十四》载,至元三十年(1293)六月,“诏云南旦当仍属西番宣慰司”。旦当地约在今云南德钦藏族地区,当属吐蕃等路。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员、都事2员、捕盗官3员、镇抚2员。辖境包括今四川、云南及西藏东部藏族聚居地区。有时又称“西番宣慰司”,《元史·世祖纪十四》载,至元三十年(1293)六月,“诏云南旦当仍属西番宣慰司”。旦当地约在今云南德钦藏族地区,当属吐蕃等路。
明代蒙古“汗”的异译。如东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译作俺答哈,俺答汗弟昆都楞汗译作昆都力哈,俺答汗长孙扯力克汗译作扯力克哈等。
见“兀勒阿卫”(111页)。
驻藏大臣使用之印章。藏语称“达木粗”。乾隆十四年(1749),派傅清、拉布敦2人为驻藏大臣,钦差大臣印章命由傅清收掌,后掌印人由皇帝决定。四十五年(1780),驻藏大臣分为驻藏办事大臣和驻藏帮办大臣后
亦作“拔离速”。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意为“角 戏者”。金代有以命名者,如※完颜银术可之弟名拔离速。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见“皇城司”(1701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宣德八年(1433),都督方政平定历日诸寨置,隶松潘指挥使司。辖地在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境。正统元年(1436)二月,镇守松藩总兵蒋贵以其地辽阔,且与松潘相去甚远,难以管辖为由,改隶叠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清代。以服装尚青而得名。操苗语之川黔滇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中、黔西、川南、云南等地。居平远(今贵州织金)者又称箐苗。详见“苗族”(1335页)。
汉族对居于贵州威宁一带白族的称谓。因共有九姓,故称。详见“白族”(596页)。
?—1646清初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腾机思族兄。号巴图尔济农。原服属察哈尔部,后依附喀尔喀。天聪九年(1635),奉表后金贡驼马。崇德三年(1638),复遣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