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有孔,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意“敕走马”)。在南司内收掌。每遇下五京等处取索财物,及进南朝物品,以此牌信带腰间为凭。
蒙古语音译,亦作浑脱木,意为“皮袋”,元代汉文文献又译作革囊壳壳。古代蒙古人用具之一,以牛皮制作。其主要用途是:一,作为渡船,《维西见闻记》:“革囊,不去毛而趸剥羖皮,扎三足,一足嘘气其中,令饱胀,扎
古地方政区名。汉武帝亡卫氏朝鲜后,分其地置4郡,其为4郡之一,元封三年(公元前108)置。因处真番部族(其名燕时已见)居地而得名。下领15县。所在有南北二说。主南说者或认为其辖境有朝鲜半岛黄海道大部、
突厥汗国官号。又作步利、附离。其意谓“狼”。《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有时置附邻可汗。[附]邻,狼名也,取其贪杀之称。”但
见“柔然”(1779页)。
“察里”,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属※涅刺部。
见“好儿趁”(937页)。
书名。清张瑛修,邹汉勋纂,朱逢甲删正。74卷。成书于咸丰四年(1854)。内容包括天文志、地理志、河渠志、秩官志、学校志、武备志、赋役志、经制志、祠祀志、营建志、古迹志、艺文志、风土志(其中有苗类、方
即“龙佑那”(496页)。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