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万户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
即“石久云”(449页)。
古道名。秦并六国后,为把统治势力深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令常頞主持开凿由四川盆地通向云贵高原的交通要道。此路北起今四川宜宾,经云南盐津、昭通,南抵曲靖。因山路险峻,路宽仅为五尺,故名。汉武帝时又派唐蒙率
明代藏族部落名。一作牟力劫簇。居今四川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廷在其地置牟力劫簇长官司。其民以牧为主。洪熙元年(1425)前后,其族阿兀等聚众出没交通要道,劫掠军民财物。后聚至千人,转攻松州
见“拖雷”(1365页)。
?—1032※喀喇汗王朝可汗,于阗李氏王朝的最后征服者。哈桑博格拉汗子。1004—1032年在位。11世纪初,征服和田地区。1005年或更晚时,将王朝首领托干汗阿赫马德赶出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成为
?—1768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那拉氏。乾隆二十年(1755),翻译举人,历官吏部主事、员外郎等。三十一年(1766),擢湖广荆州右翼副都统,历礼部、工部侍郎,署户部侍郎。三十二年初,兼署兵部侍
书名。明张紞(字昭季,今陕西富平人)编。作者洪武十五年(1382)出官云南,在滇凡17年。收洪武十五年二月至二十一年七月敕谕制诰37道,悉依原文录之。内容包括军政机构的设置、屯种、兵食以及出征乌撒(今
古水名。一般认为即今浑江;有说是浑江支流富尔江;或说为富尔江及其注入后之浑江。过去还有三说:指为今鸭绿江,或浑河,一说在朝鲜境内。史载,高句骊国创始人朱蒙从夫余南逃,至此水建国称号,时在汉建昭二年(前
见“忽汗河”(14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