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弼平定西藏碑记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见“阗池”(2386页)。
鄂伦春人的秋季住房。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的鄂伦春人旧时在温暖的秋天,有的不住“仙人柱”,在游猎迁徙中常搭此种房子作居所。其构造是:先立四根柱子,上端四面绑横木相接,上放些椽子,然
即南北朝时期的北魏,为区别于三国时期的魏国(曹魏),历史上也称后魏。参见“北魏”(529页)。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庆州依郭县。县治故址众说不一;或说即今吉林省珲春县珲春镇东15华里之八连城;一说为珲春县城西半拉城子;有说为该县东北210华里之城墙砬子;今又有人说应是该县城西南20华里之温特
见“奉诚可汗”(1290页)。
地名。位于四川西北部。藏族聚居区。隋置金川县,唐属维州地,明隶杂谷安抚司。清康熙五年(1666),土司嘉勒巴内附。雍正元年(1723),授其孙莎罗奔为金川安抚司。莎罗奔自号大金川,以旧土司泽旺为小金川
明初在东北所设※兀良哈三卫之一。自称罔留(往流)。其首领为成吉思汗弟铁木哥斡赤斤后裔。初牧于潢水(今西拉木伦河、西辽河)以北,洮儿河流域。洪武二十一年(1388),故元辽王阿扎失里等率部降明。二十二年
清初圈地以绳作为计算田土数量的单位。单身汉人投充旗下,愿领地纳银者每人分给“一绳地”,合42亩。共拨给圈地35 245亩,约839人愿领一绳地,称“绳地人”(2143页)。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昭苏县城南34公里沙尔霍布村。海拔1180米。现有土墓15座,主要分布于谷地农田中,村内存4座。均为高1—3米、直径10—30米的大土墩。据1971年调查,原有墓约100座,后多于平
1040—1123宋代西藏佛学家、藏传佛教噶举派第二代祖师。藏族。本名“堆巴噶”,意译“闻喜”,又称米拉协贝多吉。生于西藏西部芒域贡塘地区娘昂杂,属觉色族。先祖为宁玛派信徒,父米拉慧幢以经商为业。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