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尔朱兆”(579页)。
见“比丁”(188页)。
吐谷浑之别称。见“吐谷浑” (766页)。
1650—1675清初蒙古察哈尔部首领。※林丹汗孙,阿布鼐子。父被清朝革爵,拘禁盛京(今辽宁沈阳)后,袭父和硕亲王爵。牧地在义州(今辽宁义县)一带。对清朝拘禁其父不满,康熙八年(1669),赴盛京欲探
见“赤谷城”(1012页)。
地名。战国时为古羌人活动地区。秦时为塞外地,后划入陇西郡枹罕县。西汉时,一度为羌人占据,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分属金城郡枹罕县和陇西郡大夏县。东汉初,为窦融所据,寻复原建制。三国至西晋,仍分属金
见“格吉三族”(180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呼鲁河卫,并说清代有呼鲁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南500余里,流入赫尔苏河。
土族的史称。明袭元用法。详“青海土人”(1281页)、“土族”(63页)。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