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瑶语音译。俗称“村老”。解放前广西十万大山的“山子瑶”对村寨头人称谓。每村寨均有一人担当。凡成年男子不论老少、贫富,只要办事公正,有管集体生产与生活的才能,均可参加竞选,由“村民会议”通过“神卜”的方
参见“殖边学堂”(2191页)。和“满蒙学堂”(2393页)。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头人。①皇庄、王庄、旗下官庄等,系官设,通例每庄设庄丁10人,以其中一人立为庄头,管理生产、公差、纳粮、纳银、杂供等事。其缺,例以其子弟顶补;被革,则调充他庄庄丁。受屯领催监督,
蒙古国将领。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孙,※孛鲁次子。太宗二年(1230),随汗伐金,攻凤翔,与兄塔思战潼关,阻金援军。七年,从汗子阔出攻取宋枣阳、郢城。十一年,塔思卒,袭为国王。驻营于桓州西阿儿查秃,总
见“甘南事变”(483页)。
?—1308元朝大臣。又译答剌海。蒙古许兀慎氏。淇阳王※月赤察儿子。初侍真金太子。至元三十年(1293),授昭勇大将军、左都威卫使。大德元年(1297),兼徽政使。四年,兼枢密副使。六年,迁同知枢密院
见“阿里麻里”(1224页)。
见“大汗都督府”(97页)。
古代越人表示盟誓的一种风俗。《淮南子·齐俗训》:“胡人弹骨,越人契臂,中国歃血,所由各异,其于信一也。”也有说是文身之一种。
?—1183金大臣。海陵王赐名邦基。渤海人。大氏。熙宗时,为寝殿小底(内侍),权近侍局直长,备受亲信,掌管宫殿符钥,自由出入宫禁。皇统九年(1149),因无故被熙宗杖笞,怀怨,与右丞相完颜亮同谋弑熙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