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隋朝将领。代郡鲜卑人。字长绪。有武略。北周时,历拜抚军将军、大将军,袭爵元寿县公。隋文帝即位后,历任襄州总管,进封谷城郡公,迁青州总管。后为御突厥进犯,出任朔州总管,文治武功均有建树。开皇五年(585
明朝大臣、文学家。字浴之、号鲁泉。安徽宣城(今宣城县)人。回族。隆庆五年(1571)进士,授新建县(今属江西南昌市)知县,有惠政,升给事中。因得罪宰相张居正,调任山东副使,后裁归故里。旋复被起用为浙江
西羌的一支。见: “参狼羌”(1551页)。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黑”。《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黑色者为珂罗便,故有珂罗啜。”突厥文“黑”为qara,珂罗即qa
见“旱金莲”(1079页)。
明代罕东部人。奄章(一作安扎)之子,幼居沙州(今甘肃敦煌)。洪熙元年(1425),从明军征讨曲先部有功,未获赏。宣德七年(1432),陈前功于朝,授罕东卫指挥使,获赏赉,仍居沙州。十年(1435),进
在南京中华门外牛首山南麓。初建于明宣德(1426—1435)年间。为纪念著名航海家郑和而修。因郑和本姓马,故俗称“马回回墓”。据考郑和病卒于古里(今西印度的卡利卡特),赐葬南京,此地或为其衣冠冢。墓建
书名。简称《续纂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前后有五部。一为嘉庆十七年(1812)敕撰,十九年(1814)殿刻;满汉合璧,分48卷,48册。二为道光十六年(1836)敕撰,十九年(1839)殿刻;满汉合璧,7
高句骊初期的别称。卒本,为水名,《好大王碑》作“忽本”。因高句骊国始祖朱蒙自夫余南逃至“沸流谷(沸流水为今浑江)忽本西”的山上筑城建都、立国称号得名。一说“卒本”有广狭二义,广义即卒本夫余,是高句骊的
即“寻阁劝”(9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