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442后仇池国宗室。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氐人。后仇池国君主※杨难当之子。初封镇南将军、益州刺史,受命守阴平(今甘肃文县西白龙江北岸)。南朝宋元嘉十九年(442),闻父受宋军攻袭逃奔上邽(今甘肃
书名。元方回撰。8卷。作者以南宋严州守臣降元,任建德路(在今浙江新安江、湘江流域)总管。初编集于在任及解任留居时。建德滨桐江,因以名集。其人学问议论,一尊宋儒朱熹,崇正辟邪,不遗余力;为人行事见于周密
西夏文同义词典。西夏番学士梁德养著。写本,蝴蝶装,和尚梁习宝写于西夏乾祐戊申年(1188)。页面19.5×16厘米。计61面。面7行,每行2组,每组多为7字。每组中皆为同义词、近义词或同类词。如第13
?—1364元末大臣。蒙古克烈氏。野先不花孙,湖广行省左丞相亦怜真子。泰定(1324—1328)初,袭宿卫长,任必阇赤(令史)怯薛官。文宗至顺二年(1331),任内八府宰相。顺帝元统(1333—133
1654—1722清朝皇帝。满族,爱新觉罗氏。世祖福临第三子。1661—1722年在位。年号康熙。顺治十八年(1661)嗣位,时年8岁,由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辅政大臣代理国政。康熙六年(16
又作仡头、仡兜、兜、革兜。始见于明代记载。分布在贵州黎平、石阡、镇远、福泉、黄平、凯里、开阳、修文等地。服饰类※海苗。语言及习俗与黔中南、黔西北苗族相近
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之一。原意为“九头牲畜”,为订婚时的一种聘礼。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也可送与其价值相当的羊群或其他财物,或九件一份的财产,称“托库孜塔尔图”。因在柯尔克孜人中,“九”是吉数
哈萨克族习俗。意为“满月礼”。孩子出生40天后,便要举行庆祝仪式。孩子父母要宰羊烹肉,请亲戚朋友、邻居参加。来宾则须给婴儿赠送衣服、鞋、袜、钮扣、串珠、鹰毛或糖等礼物,并由长者给婴儿起名字。相聚一起,
参见“打差”(428页)。
清宗室。字嵩山。满族。爱新觉罗氏。康修亲王崇安之子。袭镇国将军。爱好诗文,善书法。诗宗盛唐,书法赵文敏。晚年独居一室,不与人接,诗多散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