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185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大学士温福曾孙,两广总督永保孙。道光二年(1822)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国子监祭酒、通政使、礼部右侍郎。十三年(1833),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奉命
原名溪赊罗撒。末代青唐王。※唃厮啰疏族※溪巴温子。宋元符二年(1099),因其兄青唐主※陇拶降宋,被青唐(今青海西宁)大首领篯罗结等拥立为新主,时人称之为小陇拶。同年,联结青唐本敦谷、鼎凌宗和省章峡一
参见“山哈”(118页)。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亦思满蓝,华言药师坛。”藏语smanbla,译为“药师坛”,为消灾免疾所举行的法事。
清政府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设立之储粮仓库。有各种不同的名目:“常平仓”,乾隆二十八年(1763)建立,用以平衡粮价,调济市场,为驻防官兵及各厅提供俸米及粮饷,储谷额23000余石;“社仓”,办理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贞观四年(630),平服颉利可汗后以其左方部众(漠南)置。擢其首领为都督,使治其众,侨治宁朔(今陕西靖边县东)。二十三年(649),以其原有部众及俟利苾可汗(阿史那思摩
壮语音译,意为“百姓”。壮族平民称谓。从唐至清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载:广西左右江溪洞,除土官以外,平民谓之“提陀”。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按其家人口多少向土官领耕“份地”,
赫哲语音译,意为“三页板船”或“舢板船”。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出现于20世纪初。主要用于拉网、下钩捕鱼和运输木材、茅草等,载重约1200斤。制作:以直径2尺多、长2.3—2.5丈无疖的
旧时门巴族本教巫师之一。民主改革前流行于部分门巴族地区。亦作把窝。多由男性充任,一般由久病痊愈者拜师学成。既跳神又送鬼,民间认为其法术高于※“觉母”和※“登龙坎”。作法时供酒肉、粮食等物。头戴锯齿形纸
王莽所立匈奴单于。挛鞮氏。※乌累若鞮单于咸之子。时王莽奉行民族歧视政策,欲分匈奴地为15国,谋立15单于分治,以去匈奴之势,于新莽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遣中郎将蔺苞至云中塞下招诱呼韩邪单于子孙入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