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1196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
亦名《张文忠公文集》。书名。元张养浩(1270—1329)撰。28卷。作者济南(今山东济南市)人,字希孟。博通经史,经不忽木荐为御史台椽,复授堂邑县尹,有政声。武宗时拜监察御史,得罪权贵,后历官参议中
古地名。故址在今辽宁大连市旅顺西南老铁山东。是唐与渤海水路来往必经之地。
汉末至晋初并州匈奴五部首领。东汉献帝建安二十一年(216),南匈奴呼厨泉单于入朝于魏,被魏王曹操留于邺,分其众为五部,每部立其贵族为帅,称“五部帅”。呼厨泉兄於扶罗子刘豹为左部帅,其余部帅皆以刘氏为之
555—612北周、隋朝大臣、营造学家。字安乐。朔方夏州(治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许国公※宇文贵子,杞国公※宇文忻弟。在周,以功臣子,年3岁,赐爵双泉伯,7岁,进
金建国前女真部落联盟长称号。女真语音译,“都”意为“核心”(一说借用汉语),“勃极烈”意为“官长”、“首领”、“头目”,合为“核心头目”或“总头目”之意。《金史·国语解》谓:“总治官名,犹汉云冢宰。”
见“阿票”(1197页)。
1908—1941蒙古族抗日烈士。原名德勒登,又名道尔吉。内蒙古土默特旗保尔合少林人。父母早丧。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入蒙古党务学校学习。1935年回国,以高凤英化名,在归绥(今呼和浩特
见“帖木儿补化”(1398页)。
元、明、清时期对朝廷任命西南、西北及湖广等地的民族首领为地方各级官职的统称。职名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尊卑品秩,各有差等。一经授职,均为世袭,但“袭替必奉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