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善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视害人;不邪见不违因果;不贪欲。佛教徒认为,行“十善法”,能达到“治身”、“治言”和“治心”之目的,即佛教所皈依之“身、语、意”三宝。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视害人;不邪见不违因果;不贪欲。佛教徒认为,行“十善法”,能达到“治身”、“治言”和“治心”之目的,即佛教所皈依之“身、语、意”三宝。
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位于沙州卫(今甘肃敦煌县)故址。族众原属罕东卫。后因部人奄章与同族不睦,彼此仇杀,率众遁居沙州,谋自立。至其子班麻思结时,众日蕃盛,尝从官军讨曲先。宣德七年(1432),以功授罕东
壮族民间风味饮料。流行于广西柳江、融安、鹿寨、来宾、宾阳、邕宁、上林、都安等地。制法:以米酒和鸡肝、鸭肝、猪肝、羊肝等为原料,先用瓦罐把米酒煮开,将煮熟的肝类切成薄片,放少量于酒杯中,再将烫酒注入杯中
即“巴儿忽真隘”(416页)。
1238—1279元代乌思藏高僧,世祖帝师。又作亦怜真。出身于藏地区(后藏)萨迦款氏家族。幼从异母兄※八思巴学法,取名亦邻真坚藏。八思巴在大都(今北京)任帝师时。他曾任萨迦寺住持,亦曾赴大都谒元世祖,
哈尼语“洪”是用山芦苇扎的火把,“西”是“拜”,“米”是“夜”。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每年农事开始的祭祀节。共举行四天。夏历三月的属牛日开始,分祭祖和祭天。祭祖的头一天晚上,“贝马”(巫师)向全寨宣布禁忌
古水名。《汉书》已见其名。简称辽水;唐时又省称小辽,小,一作少,也称贵端水;唐以后又称沈水,今浑河(《辽史》有浑河、沈水之名)。源出今吉林省哈达岭西南麓,自辽宁清原县西南流,经新宾、抚顺、沈阳、辽中、
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
见“耶律贤”(1302页)。
又称补子、补服。清代官服外褂所缀表示职官差别的补子,故名。满汉官员皆有。官服外褂为圆领、对襟、平袖、过膝、四面开禊。因绣于前胸后背部,也叫“背胸”,前后一般各缀一块方花布,文官上绣鸟,武官上绣兽。清代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牙塔懒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