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瑜
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与日本使聘往来,但发生了使日成员高多佛“脱身留越前国”不归事件。七年死,谥定王。弟言义继位。
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与日本使聘往来,但发生了使日成员高多佛“脱身留越前国”不归事件。七年死,谥定王。弟言义继位。
1762—1837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三任堪布。藏族。生于博拉之加尕尔塘滩。7岁随芒埃比丘楚称嘉措学藏文和诵习经文。11岁从色拉洛桑却培出家。16岁从索南智华受沙弥戒。同年被确认为桑杰多吉之转世,于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漏籍户系指过去从未著籍的人户,他们要重新登录著籍,交纳丁税。
即“高泮弼”(1915页)。
中国伊斯兰教清真寺名。在今甘肃省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地区。清同治(1862—1874)年间修建。1929年马仲英事件时被焚烧殆尽。1937年重建。为保安族地区规模最大之清真寺,内设有阿拉伯文
?—1766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木萨。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次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定边将军兆惠领兵征布拉呢敦、霍集占,奉父命割麦济军食,叙功封公品级,理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
见“柳中”(1575页)。
见“白纳长官司”(608页)。
蒙古语音译。由蒙元时期掌管军事、民政重要事务之※“达鲁花赤”(镇守官)演变而来。现代蒙古语意为“首长”或“首领”。为蒙古准噶尔等部管理鄂拓克军务、民政的官员。有时也用来称呼构成鄂拓克的下层单位头目,如
金代杂税之一。金代发行纸币交钞,贬值后即发行一种新币以代旧币。钞法屡变,随出随废,制纸币之桑皮故纸皆取于民。至兴定元年(1217)五月,桑皮故纸已甚难得,遂令计价,作为一种附加税向百姓征收,但限于征收
清末于云南傣族地区建立的学校名。由民主革命先行者※刀安仁(傣族)创办。校址在干崖(治今云南盈江)新城傣族聚居区。光绪三十一年(1905),刀安仁从印度考察归国后,在兴中会会员秦力山协助下筹办。招收傣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