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康Ⅲ
辽朝大臣。渤海后裔。辽开泰年间(1012—1021),官至南府宰相,出为知黄龙府。为政善绥抚,今辽河地区诸族皆怀服。曾主动向辽请取女真蒲鲁毛朵部境内渤海人,领兵至大石河驼准城掠得数百户以归。
辽朝大臣。渤海后裔。辽开泰年间(1012—1021),官至南府宰相,出为知黄龙府。为政善绥抚,今辽河地区诸族皆怀服。曾主动向辽请取女真蒲鲁毛朵部境内渤海人,领兵至大石河驼准城掠得数百户以归。
1596—1633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董鄂氏。何和礼额驸第四子。初袭父三等总兵世职,办事明敏,兼通汉文。太祖努尔哈赤喜之,以代善贝勒女妻之,封和硕额驸。天聪元年(1627),任固山额真,随大贝勒阿
官名。清代在西藏、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六品,给予印信、号纸。有的属于临时封赠,多数无印信,只颁给号纸或委牌,不世袭。管理本小支事务。供征调,随官军出征。
见“纥骨”(944页)。
见“梁后”(2125页)。
解放战争时期布依族人民的革命武装暴动。在全国解放前夕,国民党贵州当局企图以大西南作基地,重建历史上第二个“南明”政权,变本加厉对安龙地区实行强化统治。聚居于该地区的布依族人民陷入极端痛苦之中,强烈要求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僧职名。清代蒙古寺庙较多地区或按所在行政区划或跨越行政区,置喇嘛印务处于某一大寺,设掌印札萨克达喇嘛,处理所辖地区政教以及寺与寺之间事务。也是当地政教合一的掌权者。京师设掌印札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见“格哷图台吉”(1810页)。
见“俺答汗”(1884页)。
?—1772清朝将领。索伦人。姓纳喀氏。隶黑龙江镶白旗。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马甲从征准噶尔,俘罗达什札卜,晋二等侍卫。霍集占(即小和卓)据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县)叛,从将军兆惠营于黑水河,被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