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行记
书名。一名《南诏纪行》。郭松年撰。成书于元代至元二十三年(1286)至大德四年(1300)之间。1卷。内容记述大理地区的山川、风俗、物产、社会经济生活、政治文化特点、佛教发展、与中原的关系等,为研究南诏、大理国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和依据。其文笔简练、疏密有致,在游记文学中堪为佳作。以明代云南方志所录本最完整,较之通行的《奇晋斋丛书》及据其排印的《丛书集成》多40余字,且误刻、误改者较少。1986年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王叔武校注本。
书名。一名《南诏纪行》。郭松年撰。成书于元代至元二十三年(1286)至大德四年(1300)之间。1卷。内容记述大理地区的山川、风俗、物产、社会经济生活、政治文化特点、佛教发展、与中原的关系等,为研究南诏、大理国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和依据。其文笔简练、疏密有致,在游记文学中堪为佳作。以明代云南方志所录本最完整,较之通行的《奇晋斋丛书》及据其排印的《丛书集成》多40余字,且误刻、误改者较少。1986年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王叔武校注本。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所设麦兰河卫、永乐五年正月所设木兰河卫均称作穆伦河卫。
唐代吐蕃职官名。又称“九政务大臣”。系对几种高级官吏的统称,音译为“切古”。又具体指吐蕃“掌管诸事的九大臣”。据《德乌佛教史》载,包括大、中、小三贡论;大、中、小三内相(即内务大臣);大、中、小三大平
藏语音译,意“薪饷局”。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发放薪饷的机关。因设布达拉宫下,故名。设僧俗官员专管发放藏军军饷和政府官员薪金,及新征兵之军粮。
辽臣。名又作末只。字留隐。契丹族。为仲父房隋国王※耶律释鲁之后。以皇族入仕。辽景宗初年,为林牙,掌文翰,以精干著称。保宁年间,迁枢密副使。时契丹对中原政策援北汉抗宋,北汉常受宋扰,请援。乾亨元年(97
金大臣。本名特思,亦作特厮。忒黑辟剌人。女真族。徒单氏。世袭猛安徒单抄之孙,开府仪同三司徒单婆卢火子。娶辽王完颜宗干女、海陵王妹为妻。皇统九年(1149),助海陵王弑熙宗。海陵篡立,为左卫将军、驸马都
?—959辽朝将领。渤海人。一作高牟翰,亦名高松。通兵法,善骑射,有勇力。辽灭渤海,亡奔高丽国,尚高丽王女。后因获罪逃投契丹,遂仕辽。因酒醉杀人又下狱。辽太宗(史作太祖)知其才,赦之。天显十一年(93
见“乙毗沙钵罗叶护可汗”(5页)。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
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置。因在金浦与路境内而得名。府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金城乡古城村;一说在该省乌裕尔河流域;或说在今齐齐哈尔市一带。今呼兰河、通肯河和拉林河一带,是其主要屯垦地。元世祖初
?—1161金将领。亦作石抹怀忠。本名好胡。奚族。萧氏,后改石抹氏。海陵王时,为西北路招讨使。贞元元年(1153),尚书右丞相萧裕谋叛金立辽后裔,遣使约之,他执使,以谋上告,次年,裕等皆被诛。贞元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