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地名。 ①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乾隆二十三年(1785),设巴尔楚克军台,位于今新疆巴楚县东南比力克勒克里,又作巴勒克勒克。此三地名为同名异译。 ②见《清朝续文献通考》。道光十二年(183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与维吾尔语职官阿奇木伯克相似。为塔吉克族住居区首席长官,职司当地一切政务,因地处边防,官秩较高,一般为五品。另有希卡阿卡(副阿尔钦),香比该等辅佐、协助管理税收和司
西夏诸王位之一。位在第一。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藏传佛教(喇嘛教)格鲁派(黄教)两大活佛(达赖、班禅)转世系统之一的称号。意译“海上师”。“达赖”原为蒙语。藏译为“嘉措”,汉译为“海”;“喇嘛”,藏语意为“上师”。明神宗万历六年(1578),蒙古土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
?—1667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蒙古察哈尔林丹汗属下宰桑。天聪六年(1632),在察哈尔林丹汗兵败西奔时,率80户投后金,授三等总兵官。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贝勒岳讬征明,攻高阳县城。
明代东蒙古土默特万户的另一名称。明代汉籍称其有“三枝十二部”,或云“共六大部落、一十二哨,东六、西六分巢”。今人据《蒙古源流》、《恒河之流》等考证,该集团应包括蒙古勒津(满官嗔)、多伦土默特(多罗土蛮
清代保安族的一次大迁徙。咸丰(1851—1861)年间,一说同治(1862-1874)初年,隆务寺宗教上层、土司头人为扩张势力,逼迫保安人改信喇嘛教,并利用水利灌溉等问题挑起民族争端,终于迫使保安人离
又作火布。一种耐火纺织物,类今之石棉布。或脏,以火烧之,则“皎洁凝白”,故曰“火浣布”。产于大秦(即罗马帝国)。常用来交易或贡献。为历代中原王朝所称奇,誉之为“奇布”。
即“段义”(16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