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见“耶律术烈”(1308页)。
侗族青年男女婚前社交择偶活动。又名“行歌坐月”。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等地。每当夜色降临,未婚青年男女三五成群聚集鼓楼,或谈心,或唱歌;有些男青年则三三两两怀抱琵琶,走村串寨,寻找意中人,倾诉衷情。
?—1777清代新疆吐鲁番郡王。维吾尔族吐鲁番大阿訇尼雅斯和卓子。世居鲁克沁。初隶准噶尔。康熙五十九年(1720),投附清朝。雍正四年(1726),清军撤居哈密,以吐鲁番给策妄阿拉布坦,受命辖鲁克沁众
?—1154金大臣。本名遥折。奚族。初以猛安(千夫长)居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城),与中京留守完颜亮相结,探知亮有异志,表示“竭力以从”,与之谋议。后被亮举荐为兵部侍郎,迁同知南京留守事,改同知中
黄帽派喇嘛庙。位于今河北省承德市邻。康熙五十二年(1713),清朝政府为庆祝玄烨60寿辰,迎接蒙古各部王公朝觐而建。寺南向,形制仿汉式建筑。前有天王殿。继进为前殿3楹、左右配殿各3楹。正殿七楹,左右配
见“巴达哈伤”(414页)。
见“清文鉴”(2106页)。
参见“目肘”(557页)。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克勒尔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六年(1632),后金征察哈尔时,率80户至哈屯河岸。崇德元年(1636),受太宗使者招,渡河归清,授三等昂邦章京世职。寻任户部侍郎。顺治元年(
古城名。又称盘城。辽代始筑。今属辽宁省锦州市,为辽西走廊交通要冲,军家必争之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因旧城址重筑。周5里许,高2丈余。成化十二年(1476),展界扩城,南北展45丈,东西展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