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朝鲜族传统的辅助搬运工具。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稻草或布制作,呈圆圈状。一般为农村妇女使用。当搬运瓦盆、包裹、篮子、筐等物体时,先将顶圈垫于头顶,然后再将物体置于顶圈上。不仅可以使物体放置平稳,亦可缓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
元朝将领。蒙古斡罗纳氏。千户怯怯里之子。初袭父职,率本部兵随阿术攻襄阳、樊城,从塔出筑正阳堡,败宋庐州军。至元十一年(1274),授武略将军。次年,从都元帅博罗欢取涟海,随丞相伯颜破淮安。受命统领蒙古
蒙古国和元代由忠勇之士组成的军队。又称“拔突军”、“霸都鲁军”。“拔都鲁”蒙古语,《元史·兵志二》:“忠勇之士,曰霸都鲁”。《黑鞑事略》:“八都鲁军,犹汉之死士”,即担任摧坚攻垒之敢死军。定宗贵由二年
见“兀的河卫”(111页)。“文东河卫”(388页)。
古地名。即今辽宁大连市附近之三山岛。贞观二十二年(648),唐太宗征高丽,命陕州和莱州刺史储粮械于此。
东晋时鲜卑段部首领。又作段郁兰。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段辽之弟(一作子)。被拓跋代封授为抚军将军、冀州刺史、勃海公。晋咸和九年(334),受兄命,与慕容翰攻柳城,败慕容汗援军于中尾谷。成康二年(33
僧官名。明清时在甘肃藏族聚居区,封授既管僧众又率土民的僧人首领为禅师,颁给印信,敕书,准世袭,依例朝贡。清代有禅定寺禅师,番寺禅师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哩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扎哩卫,并说清代有扎里河在齐齐哈尔东,入屯河(今汤旺河)。
385—410十六国时期南燕国君。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字祖明。南燕国君※慕容德之侄。初封北海王、拜侍中、骠骑大将军、司隶校尉,被慕容德收为义子,立为皇太子。南燕建平六年(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