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见“内齐托音一世”(310页)。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西域水道记》作鸿和图淖尔,蒙古语“铃湖”之意。又称斋(宰)桑淖尔,即今斋桑泊。原属中国,19世纪下半叶被沙俄并吞。
见“萧恒德”(1997页)。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
①见“详稳”(1536页)。 ②见“亦刺合”(871页)。
即葡萄。多年生藤本植物。原产于西域。汉张骞出使西域后,始移栽于中国内地。
怒语音译,意为“最尊敬的父辈”。旧时云南省怒江的怒族对舅父的称谓。怒族人认为“天下最长的是道路,亲属间最长者为舅父”。在习俗上,外甥女出嫁时,舅父可得一条牛的彩礼。在舅父面前不能开玩笑,以示尊敬,反映
?—1645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费英东第六子。天聪五年(1631),初设六部,授刑部承政。七年,同兵部承政车尔格至锦州侦察明边,以功命管佐领事。崇德三年(1638),随贝勒杜度等运米接济
?—1359元朝大臣。字申之。契丹族。石抹氏。石抹也先五世孙。警敏好学,博览群书,擅长诗歌,袭父职为沿海上副万户,守处州(今浙江丽水)。及弟长,让职于弟,还居台州(今浙江临海)。顺帝至正十一年(135
清代诗人,经学家。字葱如,号檀河。福建闽县人。回族。乾隆五十一年(1786)举人,授陕西洵阳县知县。历任三水、白水、榆林、米脂等县知县,绥德直隶州知州、榆林府知府。曾游历京师、浙江、江苏、河北、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