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手礼
①契丹帝王奖谕将士的一种礼仪。《辽史·国语解》称:“执手礼,将帅有克敌功,上亲手慰劳;若将在军,则遣人代行执手礼。优遇之意。”对于亲近的外国首领,在特殊情况下亦可用此礼。《太宗纪》载,天显十一年(936)九月,“敬瑭率官属来见,上执手抚慰之。”闰十一月,“晋帝辞归,上与宴饮,酒酣,执手约为父子。” ②清代满族人见面的一种普通礼节。流行于东北地区。流行较晚,早期多行抱见礼。后以此礼代之。执手即握手,身份及年龄相仿者,立掌平执;年长者则垂手引之,年少者仰手迎之。
①契丹帝王奖谕将士的一种礼仪。《辽史·国语解》称:“执手礼,将帅有克敌功,上亲手慰劳;若将在军,则遣人代行执手礼。优遇之意。”对于亲近的外国首领,在特殊情况下亦可用此礼。《太宗纪》载,天显十一年(936)九月,“敬瑭率官属来见,上执手抚慰之。”闰十一月,“晋帝辞归,上与宴饮,酒酣,执手约为父子。” ②清代满族人见面的一种普通礼节。流行于东北地区。流行较晚,早期多行抱见礼。后以此礼代之。执手即握手,身份及年龄相仿者,立掌平执;年长者则垂手引之,年少者仰手迎之。
见“石汗那”(450页)。
元代蒙古官名。放牧大印子马群者及执事官员。时元廷有14道牧地,其“马之群,或千百,或三五十,左股烙以官印,号大印子马。……牧人曰哈赤。有千户、百户、父子相承任事。”(《元史·兵志三》)隶属太仆寺。朝廷
藏语音译,意为“强买强卖”、“强销货物”。即以强迫手段进行不等价交换。解放前西藏农奴主对农牧奴的一种超经济剥削。有些宗本(相当于内地县的官员)、谿堆(庄园的管理人)等官员用从印度、尼泊尔或拉萨等地买来
县名。位于贵州省中南部。为水、苗等族之居住地。唐时,置婆览县,属应州。宋为绍庆府所领。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烂土洞长忽带以地内附。二十八年,置定云府,治烂土,又置合江洲、陈蒙洲,皆属之。明洪武十
蒙古语音译。“伊儒音”意为“普通”、“一般”,“宝得”意为“大牲畜”。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定期征收的一种赋税。每年春秋两期以※“宝得”为单位征收。征收赋税不是根据属民是否能承担,或承担的轻重,而是
古塔。位于云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县城西南康平区景董乡曼贺井傣族村寨东北。塔呈正方形,分4层。第一层为方形,第二层如倒覆铜钟,第三层为棱形方台,第四层似方形花瓶。塔尖已毁。为当地及老挝边境小乘佛教信徒
萨满的主要神事活动之一。“得染”,赫哲语音译,意为“跳神看病”。今东北和内蒙古地区信奉萨满教的赫哲、满、鄂伦春、鄂温克等族,旧时民间认为,人生病是由于神鬼降灾所致,故家有人患病即请萨满跳神治病。赫哲族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流考》改作农额勒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奴儿干、乞列迷、伏里其、囊加儿等处女真首领准土奴、塔失等178人来朝贡方物,以其居地置卫,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
宋军事辖区。元祐二年(1087)改诚州置。西州兵马及守御民丁。时有溪峒少数民族※杨晟台,乘机攻文村堡。知渠阳军胡由措置无术。各族民众与西融州粟仁催等屯集至万人,湖南各族人民纷起响应。宋廷议废堡砦,撤戍
?—1775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