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盖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用草绳缠一个靠背,以缓冲木撑对背部的直接硌压,木柱上各拴草绳或麻绳背带而成。使用时,将所搬运的粮食、木材、肥料等夹在支盖的丫形处。起身时,无需人帮忙托起,也不需搬运者太下蹲,只将两只胳膊分别伸入草绳背带中,即可上肩。中途休息时,御下背带,将其支在一边即可。既省力,又可多搬运物体。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用草绳缠一个靠背,以缓冲木撑对背部的直接硌压,木柱上各拴草绳或麻绳背带而成。使用时,将所搬运的粮食、木材、肥料等夹在支盖的丫形处。起身时,无需人帮忙托起,也不需搬运者太下蹲,只将两只胳膊分别伸入草绳背带中,即可上肩。中途休息时,御下背带,将其支在一边即可。既省力,又可多搬运物体。
参见“慈灯寺”(2406页)。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今新疆精河城。辖有5驿站、13卡伦、察哈尔营、旧土尔扈特、哈萨克游牧地。归伊塔道管辖。1913年改为县。居民近5000人,主要有蒙古、汉、维吾尔等民族。
参见“三教理”(50页)。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参见“松潘卫指挥使司”(1298页)。
即“仆散忠义”(319页)。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丹津多尔济第三子。初授一等台吉。乾隆三年(1738),父卒,兄子桑斋多尔济袭郡王爵,年幼,召居京师,由其代理旗务,
蒙古族古代饮酒习俗。据《蒙鞑备录》、《黑鞑事略》等书记载,古代蒙古族宴客时,主人举杯先饮一口,然后再奉客饮,或客人以一手持杯,请主人先饮一口,然后自饮,谓之“口利”。若主人先饮一杯,然后再斟一杯奉客轮
1698—1771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玄烨第十六子。号爱月居士。雍正元年(1723),袭封庄亲王。承圣祖指授,精天文算法,预修《数理精蕴》,充增修《七政时宪书》总裁,又修《律吕正义后编》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今甘肃永昌县。唐为凉州,宋初为西凉府,景德(1004—1007)中并入西夏。元初为西凉府。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一作十年),以永昌王宫殿所在,立永昌路。下
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鲜卑大人密贵领部而得名。东晋太元十二年(387),与裕苟、提伦二部于六泉(在襄武县东北,今甘肃陇西东北,一说在高平,今宁夏固原),遭西秦苑川王乞伏国仁率3万骑袭击,继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