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爷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外戚担任。视与土司关系之亲疏、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分授衙门职务。在政治上可统辖局部辖区,包括数个※圈官(相当于一乡之长),处理辖区内民刑案件。经济上享有“头人田”或官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向农民摊派劳役及各种杂派。为土司衙门内官,平时轮流值勤,有事则持土司印信至当地办理。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外戚担任。视与土司关系之亲疏、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分授衙门职务。在政治上可统辖局部辖区,包括数个※圈官(相当于一乡之长),处理辖区内民刑案件。经济上享有“头人田”或官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向农民摊派劳役及各种杂派。为土司衙门内官,平时轮流值勤,有事则持土司印信至当地办理。
见“天复”(217页)。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系指解放前西康(今甘孜藏族自治州)在拉萨经商的20—30家寺院和世俗商人,赖以运输货物而结成的骡马商队。所运货物多为川边和内地出产的茶叶、绸缎以及其他杂货。
见“和硕达”(1446页)。
见“嵬名氏”(2220页)。
?—1749清代四川革什咱土司。藏族。任职后,曾于乾隆四年(1739),三次受大金川土司色勒奔(沙罗奔)袭击。九年(1744),支援其甥汪扎与大金川互相争杀。经四川提督郑文焕派员剖断,始罢兵归回。十四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地区对借贷的一种称谓。借贷分实物和货币两种。最早发生在同族人内部,不计较利息,归还时多给一点也只是出于酬谢。后来随着各个个体家庭贫富分化的进一步发展,不管借实物或货币都
契丹民族所信奉的一种福神。《辽史·国语解》释:“福神名。其神所临之国,君能建极,孚于上下,则治化升平,民享多福。”《太祖纪》载: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九年(915),“君基太一神数见,诏图其像。”太一神源于
?—1368元末大臣。康里人。字明德。益国公斡罗思子。初为仁宗宿卫,历任大宗正府掌判、上都留守、江西、河南、辽阳行省平章政事。顺帝至正十年(1350),调江浙行省。次年,遣军镇压江东、浙西之红巾军。十
?—1781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宜特墨氏。乾隆朝翻译进士。三十七年(1772),由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授陕甘总督。任内请移西安、宁夏满洲兵各千人驻巴里坤(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拨京兵分补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