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分布于苏滨水(今绥芬河)流域。穆宗盈歌时(1094—1103年在位),该部勃堇(部长)先后为冶刺、海葛安。康宗完颜乌雅束时(1103—1113年在位)勃堇为狄库德。康宗二年(1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六年(1408)二月设置之弗朵秃河卫和正统后所设弗朵脱河卫均作费克图河卫。
见“盘瑶”(2075页)。
汉称。自称“甘迪门”,意为“山人”。过去对依靠租种“山主”山地为生的瑶族的称谓。所租土地多是贫瘠的荒山,因自然环境限制,一直保留“刀耕火种”的落后耕作方式,解放前处于被压迫和剥削的地位。
即“梁水”(2125页)。
元诸色户计之一。又称打捕户、捕猎户。专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兽,供祭礼、饮食,提供毛羽、皮张等。主要由析居户、放良人户、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等充当。免交科差,免当杂泛差役,但须交纳税粮。因受皇室和诸王包
即“榜什”(2420页)。
满语,意译,意为“庄”、“庄子”、“屯里”、“屯庄”等。清初汗、贝勒和八旗官员役使阿哈(壮丁、奴仆)耕种的庄园。早在后金初期,辽沈地区已大量存在。天命四年(1619)八月,努尔哈赤曾遣“诸贝勒的包衣八
见“八儿思阔”(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