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族名。哈尼族的自称之一。散居于云南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银谷口”。原为喀木地,名恩达寨、一名恩达塘,东邻昌都,南至怒江溜索桥,西界硕督县,北接西宁,西南毗波密。历为察木多呼图克图辖地。设仓储巴1人,钤束地方。乾隆十三年(1748),于
碑刻。明隆庆五年(1571)立。张翀撰。记明军杀壮族农民、掠牛马器械等情况。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原碑下落不明。其文载于(光绪)《永宁州志·艺文篇》。
?—520南北朝时期柔然可贺敦(王后)。或误作“候吕陵氏”。出身于※俟吕邻部。柔然汗国兴起后,该部投柔然,成为柔然的一个部落,并与柔然贵族通婚。北魏太和九年(485),豆仑继柔然可汗位后,她与之成亲,
①西夏文字书。著者不详,成书约在西夏早期。原书有平声、上声、杂类三部分。现存为12世纪中期木刻本,已残,蝴蝶装,页面29×18厘米。上声部分全佚,平声、杂类有部分残缺,计有110页,3000多字条。每
族名。云南耿马、澜沧一带傣族的自称。因使用傣绷文而得名。参见“傣”(2242页)、“傣族”(2244页)。
即“苏仆延”(1004页)。
明代藏传佛教(喇嘛教)萨迦派大师。藏族。原为扎什伦布寺格鲁派僧人,后转修萨迦派教法,集各派之大成,创立刹勤派。三世和五世达赖喇嘛都曾学过刹勤派之教法。刹勤派的十三种金法及四面摩诃哥罗法等曾在格鲁派中盛
见“开圣丹宝”(215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今青海西宁市。唐置鄯州,上元(674—676)间,为吐蕃所据,号青唐城。宋改西宁州。后归西夏。元太祖二十二年(1227),为蒙古军所取。元初为弘吉剌部昌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