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惠。
见“完颜文”(1143页)。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
藏语音译,意为“租税”。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的地租和畜租。在农区收取定额租的土地称“波欣”。经营方式有:领主将小※谿卡或大片零散的领地交给属下大差巴经营;或小领主将其所属谿卡被迫让给大领主经营;这两种为
见“者舌”(1348页)。
清代八旗汉军中兵种之一。始设于后金天聪五年(1631),太宗皇太极命名为“乌真超哈(重兵)一旗”。因系由八旗※汉军枪营、※汉军炮营以及护炮的※藤牌营所组成,故名。
藏传佛教僧职名。藏语音译,意为寺院中负责全寺财政经济事务的总管。向由有实权的贵族出生的喇嘛担任。
清代撒拉族地区名。即清水工(撒拉语为赛俄勒,意为“水清冽”),张尕工(撒拉语为阿赫外勒,意为“土质白色”)、崖曼工(撒拉语为扣洼,意为“临近山崖”)、孟达工(撒拉语音译,山名)。指清乾隆四十六年(17
见“阁罗凤”(1727页)。
丁零之一部。因居西河郡而得名。北魏西河郡,治今山西汾阳,在吕梁山东麓,西河丁零可能大都居住在吕梁山中。北魏天兴二年(399),西河胡帅护诺于、丁零帅翟同等归附北魏,翟同可能是西河丁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