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祐溪长官司
见“沿河县”(1514页)。
见“沿河县”(1514页)。
怒族历史上著名民族英雄。传说生于碧江一区九村。生年适怒族第十一代祖先赤赤维时代,大致在十一、二世纪。曾领导怒族群众,联合傈僳、独龙等族人民战败傣族,迫使傣族南迁。使怒族得以在怒江地区生存下来。生前曾住
契丹皇族三父房之一。为对辽太祖※耶律阿保机诸弟及后裔的称呼(所称“季父”,是以阿保机父的排行而论)。连同※孟父房(阿保机二伯父※耶律岩木后裔)和※仲父房(阿保机三伯父※耶律释鲁后裔)合称※三父房,或称
即“回人佐领”(782页)。
见“途思”(190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所设※忽石门卫同作哈实玛卫。
见“失都儿”(590页)。
(1508—约1599、1605) 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和卓之祖。和卓※玛哈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一作第四子)。母为苏图克·布格拉汗后裔。原籍中亚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幼时被迎往巴里黑(今阿富汗境
见“孛老站道”(991页)。
?—1386明代云南顺宁土官。布朗族。原为布朗族头人,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明朝,明置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署府事。十七年,任知府,定租赋,立贡制。十九年(1386)卒,子勐哀承袭。
青海、甘肃撒拉族地区对《古兰经》的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