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鹿王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朔方王之下,左右显禄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朔方王之下,左右显禄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原始社会群婚家庭的晚期形式。由血缘婚或级别婚演变而来。其特征是:一群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姐妹,与另一集团的一群男子有互相共夫共妻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群男子是她们的共同丈夫,这些丈夫不包括她们的兄弟;同样,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今甘肃敦煌县西。唐为沙州,又为敦煌郡。宋仍为沙州,景祐(1034—1038)初,并入西夏。元太祖二十二年(1227),蒙古军破之,隶成吉思汗孙拔都。世祖至元十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作者不详。民国六年(1917)成书,手抄本。书中记载城垣、衙署、营制、将军、协领、副都统、名讳、八旗满洲、蒙古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领催前锋、马甲、步甲、马匹、马厂地、操演
即“段明”(1693页)。
即“合答斤”(834页)。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古代博戏。原属胡俗,相传于南北朝时,由天竺传入。《魏书·蒋少游传》云:高祖时有“赵国李幼序、洛阳丘何奴并工握槊。此盖胡戏,近入中国。云胡王有弟一人遇罪,将杀之,弟从狱中为此戏以上之,意言孤则易死也”。
见“伯言儿”(1090页)。
见“军户”(9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