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古
见“通古斯”(1968页)。
见“通古斯”(1968页)。
河名。又作欠河、剑河。今俄罗斯叶尼塞河上游乌鲁克穆河。蒙古国建立前,吉利吉思(又作乞儿吉思)、撼合纳(又作合卜合纳思)、兀儿速(又作乌斯)、秃巴思(又作秃八、谦谦州)等部沿河而居。元太祖二年(1207
见“甫门河卫”(1048页)。
元代乌思藏地方万户之一。又作古尔万户、古尔摩哇万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林答、乌陵,《高丽史》作乌临大。来源于部名。居孩懒水(亦作海罗依河,即今牡丹江支流海浪河,一说海罗依河为今黑龙江汤原县境之伏尔基河)、纳邻河(今吉林省境拉林河)等地。金朝建立
1329—1363东察合台汗国第一代可汗。《明史》称别失八里王。又译秃忽鲁·帖木儿。蒙古族。察合台汗国※笃哇汗孙、也迷里火者子,一说为也先不花之子,或谓其察合台汗族出身可能出自朵豁剌惕部异密※播鲁只之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等藏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又称土弁,秩正七品。归屯守备统领,平时掌管本支系事务,战时,随上司助官军作战。其承袭、革除、升降
?—1511明代云南武定土官。本名阿英,字时杰。彝族。土知府矣本庶子。兄、土知府金甸死后无子,英于弘治元年(1488),袭替,为武定土知府。三年,奉例赐姓凤,晋中宪大夫。十一年(1498),差人赴京贡
?—1045北宋庆历朝环州地区反宋首领。广南西路思恩县(治今广西环江县东)人。族属说法不一:有说僚人;有说壮族先民;《宋史》称“环州蛮”。景祐五年(1038),与其侄※区希范应募入伍,随官军镇压安化州
见“脱罗”(2079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砖瓦制作与窑场作坊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