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顺帝至元四年(1338)置。隶云南行省。司治阿勒牙邦牙(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缅王蒲甘兵败后于阿瓦地方所筑城)。《元史·顺帝纪》:“先是,世祖既定缅地,以其处云南极边,就立其
1618—1680清朝大臣。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巴赖都尔莽奈子。崇德三年,(1638),随父攻明宁远,救父于战阵。七年(1642),袭父爵三等子。随军征明,败明军于密云,克易州、顺德,略山东临清
唐初南诏始祖,即舍庞。见“蒙舍庞”(2328页)。
见“喀什噶尔”(2205页)。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客赤”。《元朝秘史》释为“放牛的”,《华夷译语》解为“牧牛人”,即司牧牛。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始置,执掌牧牛事宜。元代,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参见“拨什库”(1377页)。
州名。唐武德五年(622)改隋临振郡置。天宝元年(742)更名延德郡。乾元元年(758)复改振州。治所在宁远县境,辖宁远、延德、吉阳、临川、落屯5县。宋开宝五年(972)改为崖州。隋唐以来汉人陆续移居
参见“御泥布族”(2257页)。
金代有关铜的禁令。以战争频仍,财政紧张,铜钱短缺。铜是铸钱的原料,为确保铸钱用铜,制定许多铜禁。正隆二年(1157)冬十月,初禁铜越外界,悬罪赏格。大定八年(1168),重申禁止销钱作铜令。大定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