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爽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
①维吾尔语音译。意为“腰站”,指设于驿路两大站之间的小站。以供过往商民饮水与休息之用。汉民讹呼为“阑干儿”。 ②清代新疆地名。见《西域水道记》。位于古里峡(古尔恰)西120里,鄂什(奥希)东80里。即
见“伊希丹毕坚赞”(812页)。
见“萧阿剌”(1995页)。
清外札萨克旗之一。一称新和硕特旗。位于科布多西南。和硕特台吉蒙衮等裔。嘉庆元年(1796)置,辖佐领1。详见“新和硕特部”(2379页)。
即“脱必赤颜”(208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富色克摩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桦川县东北宛里城。万历四十年(1612),还曾来朝进贡。
三国时休屠胡(屠各胡)首领。居凉州(治姑臧,今甘肃武威)。魏正始元年(240),率族众2千余户至雍州(台长安,今陕西西安市西北),归附于魏,被置于安定之高平(今宁夏固原),设西州都尉为民保障。
即“默啜”(2551页)。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